為健全重大項目后評價制度,規范項目后評價工作,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加強政府和企業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2024年7月,國家發改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本辦法所稱項目后評價,是指選取有代表性的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定時間后,將項目建成后所達到的實際效果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含概算)文件及其審批文件、項目申請書及其核準文件的主要內容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評價意見和對策建議,并反饋到項目參與各方,形成良性項目決策和管理機制。
從工作程序來看,國家發展改革委每年選取一定數量項目開展后評價,制定項目后評價年度計劃,印送有關項目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和項目單位。列入后評價年度計劃的項目主要從以下項目中選擇:
(一)對高質量發展、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構建、發展新質生產力有重大支撐和示范意義的項目;
(二)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三)對優化資源配置、調整投資方向、優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鑒作用的項目;
(四)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型投融資和運營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義的項目;
(五)跨地區、跨流域、工期長、投資大、建設條件復雜,以及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重大方案調整的項目;
(六)征地拆遷、移民安置規模較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過社會穩定事件的項目;
(七)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國債)數額較大且比例較高的項目;
(八)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的項目;
(九)重大社會民生項目;
(十)社會輿論普遍關注的項目;
(十一)其他需要開展后評價的項目。
同時,項目自我總結評價報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項目目標、規劃政策符合性、建設必要性、建設內容和投資規模、項目單位及參建單位基本情況等。
(二)項目實施過程總結:前期工作和要素保障、投資概算執行、重大設計變更、資金使用、竣工驗收、運行管理等。
(三)項目效益效果評價:財務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損益及環保措施實施效果、資源和能源節約利用與保護效果、技術效果等。
(四)項目目標及可持續性評價:目標實現程度及其差距和原因、項目可持續性等。
(五)項目總結:自我評價結論及相關建議。
項目后評價報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概述:項目基本情況、自我總結評價報告主要結論、項目后評價開展情況及主要結論。
(二)項目前期決策總結與評價:規劃政策符合性、建設必要性評價,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含概算)文件、項目申請書及其審批或核準文件主要內容和調整情況及其評價。
(三)項目建設準備和實施總結與評價:開工準備、建設過程、組織管理、安全生產、資金落實和使用、竣工驗收等情況及其評價。
(四)項目運行總結與評價:運行效果、制度建設執行等情況及其評價。
(五)項目效益效果評價:財務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損益及環保措施實施效果、資源和能源節約利用與保護效果、技術效果等評價。
(六)項目目標及可持續性評價。
(七)項目后評價結論及意見建議。
國家發展改革委可結合具體項目的行業特點、實際情況對上述內容予以適當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