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指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與社會公共秩序相關的重大活動等重大事項在制定出臺、組織實施或審批審核前,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的調查,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目的是有效規避、預防、控制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從而更好地保障重大事項順利實施。
一、哪些項目需要開展“社穩”工作?
1.國家發改委審批、核準;報國務院審批、核準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重大決策事項;
3.易發生社會不穩定問題的重點領域建設項目應開展風險評估工作;
4.涉及土地與房屋征收的建設項目;
5.在項目規劃、環評公示階段發生社會不穩定問題且尚未化解的建設項目;
6.在居民密集區建設且對周邊群眾生產、生活具有一定影響的建設項目;
7.項目單位應加強審批(核準)前的風險預研工作,凡是經預研判定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問題的其他建設項目。
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流程
1.制定評估方案:評估主體制訂評估方案,依法依規選定評估實施主體。
2.前期座談:評估實施主體需了解征地項目基本情況及目前比較突出的風險點,明確時間要求、工作程序及需要征地主體協助的事項。
3.資料收集:包括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關規劃、補償安置方案、媒體輿情、信訪或投訴、舉報材料等。
4.問卷調查與座談:設計調查問卷,明確調查范圍與調查對象,充分與征地主體溝通,避免因問卷調查對后續工作產生不利影響。同時,可采取走訪座談方式,對村委會干部態度和意見進行調查。
5.現場踏勘:詳細了解掌握地塊自然區位、利用情況、被征范圍是否與紅線位置一致、土地是否已被違法使用、土地權屬是否清晰、耕種情況等。
6.風險初步判別:通過問卷、訪談、結合項目資料,對風險點或風險因素進行梳理,并對其中的重大風險點與征地主體進行溝通,能否采取應對措施化解或降低風險影響。
7.報告編制:梳理相關政策、技術依據, 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得到風險等級評價結果、提出風險防范和化解的措施。
8.提交成果:提交最終形成的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及風險評估結論。
9.評估備案:評估報告經過評估主體審核后,由評估主體建立專項檔案并報送當地政法委備案。
重大事項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大概包括:項目規劃選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發展、環境影響、資金籌集及施工等方面。在評估工作過程中,需要確定評估重心以及評估的難點,以期達到最公正、公開的評估結果,讓人民的生活質量得到更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