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申請資質企業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和資質評審工作的準確、公正,現將近期申請公路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的企業有關情況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在企業資料中發現虛假信息,或發現企業申報資料與全國及各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開的信息不符的,均可以書面形式向我部提交材料反映情況,逾期不予受理(郵寄的材料以郵戳日期為準)。為便于核查,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聯系電話、地址和郵政編碼。反映情況受理時間截至2021年7月27日。
對在資質申請中弄虛作假企業,以及反映情況時捏造事實的單位和個人,經核實后我部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