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近日印發的《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進行深入解讀。針對如何確保新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的落地問題,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表示,規劃一經確定,就具有法律效力,要堅持先規劃后實施,對于規劃的調整,要有嚴格的限制條件和程序要求,上級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執行的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
5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實現“多規合一”,初步形成全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張圖”。到2025年,健全國土空間規劃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全面實施國土空間監測預警和績效考核機制;形成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統一用途管制為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安全和諧、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國土空間格局。
27日的發布會上,有記者在提問時指出,民間有很多關于政府規劃的看法,有的人說“規劃規劃,墻上掛掛”,也有聲音指出“政府一換屆,規劃也就跟著換屆了”,新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如何解決規劃落地困難和朝令夕改的問題。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回應稱,這個問題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確實存在,“我也在地方做過副市長,也確實看到,在規劃的調整過程中,程序上是比較簡單的,確實造成你說的經常出現換一屆黨委政府可能就修改一次規劃的現象,甚至也出現過這一屆政府提出要往東邊發展,下一屆政府可能要提出往西邊發展,把規劃的落實搞得七零八落、支離破碎。”
他表示,再好的規劃,如果不認真執行,不落實到底,最后也不是一個好規劃。規劃,實際上就是畫出一張藍圖,畫一個風景優美的“山水畫”,但如果今天改一下,明天改一下,今天涂一下,明天涂一下,最后可能只畫成了“黑色的扇面”,所以說規劃的實施非常重要。
對于保證規劃的權威性,《意見》已經有了明確規定。趙龍介紹,規劃一經確定,就具有法律效力,要堅持先規劃后實施,對于規劃的調整,要有嚴格的限制條件和程序要求,上級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執行的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
趙龍表示,更重要的是,要從落實新發展理念上來重視、來認識、來執行,“制度和理念共同結合,才能夠切實解決‘規劃規劃,墻上掛掛’的問題,從而實現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保證‘一張藍圖繪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