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長一年、核定調降社保繳費基數……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審議通過了《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落實中央關于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決策部署。在4日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符金陵等對此進行了詳解。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降4%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明顯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
“目前我國多數省份的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0%或19%,總體偏高,且占整個社保單位繳費相當大的比例。”游鈞表示,此次降低社保費率的綜合舉措,尤其是將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降至16%,力度明顯加大,將切實減輕企業繳費負擔,激發市場活力,也有利于促進穩就業及高質量發展。
“從之前的20%左右降至16%,一次性降低4個百分點,預計2019年將減輕企業養老保險繳費負擔1900多億元。同時減輕企業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負擔1100多億元。三個險種合計全年可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3000多億元。”游鈞說。
據介紹,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都能從這次社保降費中受益。從地區范圍看,除廣東、浙江兩省(廣東現行14%、浙江現行14%)外,其他各省均可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率降至16%,受益省份較目前階段性降費率的省份范圍擴大,而且不設任何條件,普惠性更強。
“降低社保費率也有利于擴大社保覆蓋面,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費率降低后,企業參保門檻隨之降低,不僅可以增強企業的活力和發展的后勁,也有利于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參保積極性,形成企業發展與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良性循環。”游鈞指出。同時,此次降費還可縮小省際間社保繳費的不均衡性,促進省際間企業公平競爭、職工待遇公平,對未來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也將起到積極作用。
《方案》同時還明確,將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鑒于非私營單位平均工資高于私營單位平均工資,此次以‘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平均工資’取代過去‘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將顯著降低繳費基數,使企業的繳費負擔進一步減輕,從中更多受益。”游鈞表示。
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降低養老保險費率,將導致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減少。那么是否會影響養老保險待遇的發放?如何確保基金收支平衡?
符金陵表示,降低養老保險費率在有效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的同時,確實會減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壓力。但降費不會造成養老金支付風險。
“從總量上看,全國養老保險基金整體收大于支,滾存結余不斷增加。根據最新年報統計,2018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各項收入3.7萬億元,支出3.2萬億元,加上以前年度的結余,2018年底已經累積結余4.8萬億元。”符金陵介紹,降費后,未來幾年仍能保持當期收支略有結余。同時,從結構上看,絕大部分省份在執行降費政策后,基金收支狀況比較穩健,具有較好的支撐能力,不會存在“穿底”的情況。
“降費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保證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沒有這個前提,降費就無從談起。”游鈞明確表示,“不僅如此,我們在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同時,還會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使廣大退休人員能夠分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