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施行近四年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升格,相關立法有望近期啟動。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局長冷宏志近日透露,要不斷鞏固和提升不動產統一登記成果,抓緊啟動《不動產登記法》立法,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進不動產登記便民利民工作,充分發揮保護權益的作用。
列入人大立法規劃
我國2014年正式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旨在結束不動產登記由不同部門各自負責的“九龍治水”局面,提高登記的效率和公信力,進一步強化產權保護,維護市場秩序。
冷宏志表示,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最大限度避免企業和群眾私權的重登、漏登、權利交叉重復,保護合法權益、保障交易安全、便民利民,是落實中央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具體措施,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
從法律層面,目前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直接依據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下稱《條例》)。在業內看來,不動產基本上是每個民事主體最重要的財產,不動產登記涉及每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權益,由《條例》這樣一個暫行的國務院法規進行調整和規范,難以擔負重任。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為國家宏觀調控、制定科學決策提供準確數據支撐。
《條例》施行至今已經近四年,級別更高的立法工作也將啟動。
今年9月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公布。根據立法規劃,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共69件,列為第一類立法項目。不動產登記法被列為一類立法項目,提請審議機關或牽頭起草單位為國務院。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列入立法規劃一類的立法項目,原則上應當完成,因情況發生新變化,確實難以按計劃提請審議的,或者需要作出調整的,有關方面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書面說明。
為稅收征管等提供依據
按照官方確定的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從2014年開始四年內建立有效運行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2018年是上述時間表中的最后一年,也將是評價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成效的關鍵一年。
今年6月,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我國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到全面運行階段。
不過,隨著信息平臺應用的不斷拓展,部分市縣存量數據整合匯交工作進展緩慢問題愈發突出。
自然資源部10月中旬下發函件稱,截至目前,全國仍有202個市縣尚未完成城鎮地區不動產登記存量現勢數據整合匯交工作,已匯交的部分市縣整合數據也存在質量問題,比如,不動產客體數量偏少、關鍵信息缺失、房地未關聯等,亟需進一步做好登記資料移交整理,數據清理補錄、關聯掛接、整合入庫等完善工作,并做好與日常增量登記數據的有效銜接。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在尚未向自然資源部匯交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的市縣名單中,西藏自治區數量最多,有66個市縣。云南省37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8個,貴州和四川分別為22個 和21個。此外,河南省10個、黑龍江省8個、山西省5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5個。
對于這一現狀,自然資源部要求,尚未匯交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的市縣務必于2018年底前實現本轄區所有市縣存量現勢登記數據整合入庫并向部匯交全覆蓋。對于已經匯交過存量數據的市縣,要持續跟進、督促完善數據成果,不斷提高信息平臺數據質量。
冷宏志也表示,要完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推進確權登記成果廣泛應用。解決部分房地數據未掛接、數據項缺失、信息共享不到位等問題,繼續大力推進存量數據整合匯交,全力提升信息接入質量,逐步將平臺升級為涵蓋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的信息平臺。
“深入開展數據分析,積極推進信息共享,服務金融風險防范、精準扶貧攻堅等工作,為解決執行難、稅收征管等提供依據,助力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冷宏志稱。
在上述函件下發后,地方政府也在抓緊完善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的移交工作。
12月3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加快處理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指導意見的通知》稱,不動產登記資料不移交或移交部分資料,既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也給不動產登記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帶來了障礙。
該通知要求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確保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不動產登記數據遷移整合和建庫工作,并要求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需共享相應的數據信息。
此外,該通知強調,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
“對小產權房等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稱。
此前,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也曾數次強調,不動產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產所有人權利的法律行動,不可能登記任何不合法的東西。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這樣的念頭應該打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