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近日,工信部發布修訂后的《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自2021 年8 月1 日起施行,對此我們點評如下:
事件評論
實施辦法的發布使得建筑浮法玻璃的供給約束預期得到進一步強化,短期繼續看好浮法價格彈性和企業盈利持續上行;中期在供給約束之下,考慮竣工需求持續性,明年行業仍將處于高景氣,周期景氣的極致演繹與龍頭成長的放量有望同時發生。繼續重點推薦浮法龍頭旗濱集團、南玻A、信義玻璃:
——汽車玻璃同樣需要產能置換。汽車玻璃與建筑玻璃生產線的區分較為困難,存在轉產的可能。去年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汽車玻璃不需要產能置換的表述,在最新發布的實施辦法中已經取消,意味著汽車玻璃轉產建筑玻璃的風險已經解除;——150 t/d 工業用平板玻璃不會成為漏洞。實施辦法中明確此類產能不需要產能置換,對于此類玻璃的界定可參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其中明確為電子信息、高硼硅等工業用玻璃。對此工信部實際是在鼓勵高端玻璃產業的發展。
——較2017 年版本,產能置換指標要求更嚴。實施辦法中明確提出,2013 年以來連續停產兩年及以上的平板玻璃生產線產能以及已經放開的光伏壓延玻璃產能不能作為產能置換指標;此外用于進行產能置換的生產線,必須在建設項目投產前關停并完成拆除退出,2017 年版本為在一年內拆除,進而降低了產能重復的風險。
光伏壓延玻璃無須產能置換指標,主要基于光伏行業將長期保持快速增長。短期隨著下半年需求改善,目前底部價格有望回升,尤其是結構性緊張的2mm 寬幅玻璃或更加明顯。繼續推薦低估的光伏玻璃彈性標的洛陽玻璃,一方面量增彈性明顯,另一方面產品差異化優勢保證相對穩定盈利,且隨著新線投產成本具備下降空間:
——光伏玻璃新建雖不用置換指標,但提出建立產能風險預警機制,或為降低產能過剩風險提前做準備;并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委托全國性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召開聽證會,且要求承諾不生產建筑玻璃。后續工信部或有具體文件發布。
風險提示
1. 地產銷售投資等大幅下滑;
2. 玻璃行業新建產能沖擊增多。


2025-2031年中國環保節能玻璃行業市場全景分析及發展戰略研判報告
《2025-2031年中國環保節能玻璃行業市場全景分析及發展戰略研判報告》共十二章,包含2020-2024年環保節能玻璃行業各區域市場概況,環保節能玻璃行業主要優勢企業分析,2025-2031年中國環保節能玻璃行業發展前景預測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