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全國藥品集中采購文件(GY-YD2021-1)》,正式啟動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第四批國家藥品集采的開標時間為2月3日,共有45個品種、80個品規的藥品被納入。據了解,此前我國已開展了三批集采,覆蓋的藥品平均降價54%,每年節約費用530多億元。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已有19個省(區、市)就推進落實試點擴圍工作發布正式實施方案或征求意見稿等。同時,面對變化的市場環境,藥企也不得不在提質降價上做文章,新政倒逼效應顯現。
有醫藥行業分析師認為,在帶量采購背景下,標準化的藥品能夠快速放量,原先的原研、首仿藥不再享受政策性利好紅利,甚至將被更優質品種的仿制藥代替,單一品種的生命周期將被大大縮短。
藥品帶量采購是指在集中采購過程中開展招投標或談判議價時要明確采購數量,讓企業針對具體的藥品數量報價。此前“4+7”藥品帶量采購大幅度降低了藥品價格,給患者帶來實惠,同時還保障了藥品質量,能夠較好地解決目前我國部分藥品價格虛高、采購不帶量、降價后難以保證質量等問題。
據悉,此輪采購品種依然為“4+7”試點的25種藥品,即拿出各聯盟地區該產品50%至70%的用量集中采購,參與投標的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和原研藥,價格最低的3個產品成為擬中選產品。
不難想象,當全國都實現集中采購時,超大規模的市場帶來的巨大藥品銷量,將賦予采購方強大的議價能力,降低藥價的力度將會更大和更持久。一方面,將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從11個城市擴大至全國,除了可以讓降價更有力度外,還可以避免因政策出現落差,導致患者出現不合理流動,規范正常醫療秩序;另一方面,在藥品帶量采購政策下,醫藥企業之間的競爭很大程度是成本的競爭,包括生產成本、采購成本、用人成本等。同時,改變了藥品流通模式,切斷了藥品流通的利益鏈,讓“醫藥代表”回歸職業本位。
筆者認為,藥品帶量采購的核心不僅是降價,它反映的是處方藥市場游戲規則的劇變,意味著此前患者擔心的“以藥養醫”將宣告終結。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不斷擴圍,并逐步制度化常態化,在降藥價這一民生議題上再放大招,契合民眾的普遍期待,也必然帶來民生福祉百姓幸福感的再次躍升。


2025-2031年中國心腦血管疾病用藥行業市場競爭現狀及發展潛力研判報告
《2025-2031年中國心腦血管疾病用藥行業市場競爭現狀及發展潛力研判報告》共六章,包含心腦血管疾病領域重點產品市場分析,心腦血管疾病領域重點企業分析,中國心腦血管用藥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機會分析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