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國家審計署發布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署對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藥集團”)及所屬7家二級單位的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重點審計。經審計,國藥集團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在經營管理方面,國藥集團共有16個事項出現違規,涉及投資、貸款、收購、關聯擔保、項目審批和建設等多個環節。其中,所屬國藥中生下屬企業一產業基地建設項目邊設計邊施工、擅自大量調整建設內容,國藥中生未實施有效管控。至審計時,部分已建成生產線和生產車間閑置,涉及投資9.04億元;所屬一家企業未經集團批準、未完成資產評估,即實施股權投資項目,涉及金額5.1億元;此外,2010年-2016年,所屬兩家企業未經環評即開工建設11個項目,涉及金額2.6億元等等。
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國藥集團所屬一家企業在貨物未發生轉移的情況下提前確認收入,多計利潤3745.3萬元;所屬國藥控股未按規定確認兩家聯營企業投資虧損,多計利潤133.73萬元等;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2013年以來,所屬中國醫藥工業研究總院等23家企業為44名新任職高管人員超標準配備公務車等。
國藥集團成立于1998年,主要從事醫藥健康相關產品的分銷、零售、研發及生產。根據2016年度報表,截至2016年底,國藥集團擁有全資或控股子公司767家、參股公司144家;資產總額2555.14億元,負債總額1631.52億元,所有者權益923.62億元,資產負債率63.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