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聯副主席、合肥榮事達電子電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潘保春代表指出,目前,國內許多企業通過給本土品牌貼上冗長的“外國名”,給消費者一種“洋品牌”的假象。
商標不僅是品牌的唯一標識,同時也是一種公共文化產品。民族品牌使用本民族語言,應該成為一種潮流和風尚。
國內的品牌取“外國名”,對消費者是一種誤導。盡管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已經穩居世界第二,國內的一些品牌已經漂洋過海,在國際市場上競爭也占據了一席之地,但國內市場上,一些企業還是喜歡通過給本土品牌貼上冗長的“外國名”,從而給消費者造成“夢里不知身是客”的假象,忽悠消費者消費的現象還不是少數。
追根溯源,這還是一種崇洋心態在作怪。從法律上講,企業或商家給自己產品取洋名無可厚非,但過多的商家或企業如此“劍走偏鋒”,不僅是品牌崇洋的心理作怪,而且也是文化矮化的例證。也許取一個洋名,注冊一個洋商標,在盛行符號互動的當下能在短期內迎合某些消費者心理,會取得一定程度的效應,但隨著公眾消費理念和品質的提升,期待“洋商標”來“扶大廈于將傾”只能是一廂情愿吧。
民族品牌使用本民族語言,是一種文化自信。正如潘保春所言,中國制造要想走向世界之巔,就必須打造中國制造的國家品牌,使用寫著漢字的產品標識,應該在業界盡快達成一種共識。讓更多的企業摒棄“洋品牌”,提倡使用漢字標識不僅能體現品牌的中國價值,放大品牌的文化內涵,讓消費者不再懵懵懂懂,更是文化自信的有力體現,對國內品牌的研發與壯大更能起到一定的倒逼作用。
環顧中外,經典的品牌大都使用本民族語言,這些品牌傳遞出來的文化自信,同時也感染著消費者,更容易得到消費者的青睞。期待更多企業用民族品牌傳播民族文化,讓“漢字商標”在業界成為一種潮流和時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