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屬行業
大氣污染治理行業按照GB/T4754—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隸屬于 “N77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按照中國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隸屬于“N77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
(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體制、主要政策法規
經過多年發展,該行業市場化程度日趨成熟,政府行政管理已逐步趨于弱化。目前,國內行業管理體制主要為國家宏觀指導與協會自律管理下的市場競爭體制。該行業的規劃管理部門為生態環境部、國家及各地方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行業自律組織主要為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1、行業主管部門及監管體制
生態環境部負責統一行使國家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主要職能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環境污染防治及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監督管理,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受國務院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等。
國家發改委是行業的宏觀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職能為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以及項目審批等行政管理職能。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目前擁有會員單位2,000余家,并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聯系著上萬家環保企業,主要職能為建立行業自律機制,開展行業企業信用、能力等級評價,參與制定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經濟政策、技術政策,組織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和行業統計,承擔本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研究、編制工作,開展環保先進技術推廣、示范及咨詢服務等。
2、主要法律法規
主要法律法規
序號 | 出臺時間 | 出臺單位 | 政策名稱 | 內容簡介 |
1 | 2017.07 | 國務院 |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 建設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
2 | 2018.10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 是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 |
3 | 2018.10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 本法所稱應稅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 |
4 | 2018.10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修正)》 | 本法所稱循環經濟,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活動的總稱。本法所稱減量化,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本法所稱再利用,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產品或者經修復、翻新、再制造后繼續作為產品使用,或者將廢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為其他產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本法所稱資源化,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原料進行利用或者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 |
5 | 2018.12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 國家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數據庫和評價指標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對環境影響評價的方法、技術規范進行科學研究,建立必要的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環境影響評價的科學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建立和完善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數據庫和評價指標體系 |
6 | 2019.12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規定國家對重點污染物實行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建立對地方政府的監管機制。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下達,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分解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應當遵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
資料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3、相關產業政策
相關產業政策
序號 | 出臺時間 | 出臺單位 | 政策名稱 | 內容簡介 |
1 | 2014.4 |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 | 《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 | 對燃煤發電機組新建或改造環保設施實行環保電價加價政策。環保電價加價標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和調整 |
2 | 2015.12 | 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 關于印發《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到2020年,全國所有具備改造條件的新建燃煤發電機組達到超級排放水平。加快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力爭2020年前完成改造5.8億千瓦 |
3 | 2016.10 | 國際海事組織 | IMO“限硫令” | 自2020年1月1日起,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超過0.5%m/m的燃料,或者是通過安裝洗滌器或使用其他新型燃料達到同等的低硫排放目標 |
4 | 2016.11 | 國務院 |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 是落實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大舉措,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指導生態環保領域的戰略安排,是實現生態文明領域改革、補齊全面小康環境短板的有效途徑 |
5 | 2017.05 | 浙江省環保廳 | 《關于印發浙江省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的函》 | 要求所有單臺裝機300MW及以上煤電機組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浙江、上海、天津、邯鄲、衡豐、荊門等地已出臺相關標準、政策,要求燃煤鍋爐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及有色煙雨 |
6 | 2017.09 | 環保部 | 《“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提出重點推進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以及機動車、油品儲運銷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并明確至2020年,重點地區、重點行業VOCs污染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 |
7 | 2018.07 | 國務院 |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 明確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及計劃進程 |
8 | 2018.08 | 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關于發布(GB3095-2012)修改單的公告》 | 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完善國家環保標準體系,將“標準狀態”修改為“參比狀態” |
9 | 2019.06 | 生態環境部 | 《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 | 的通知深入實施《“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強對各地工作指導,提供VOCs治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
10 | 2019.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 《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 | 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據船舶航行水域,船舶需使用硫含量不超過0.50%m/m或0.10%m/m的合規燃油,或通過安裝任何裝置、設備,使用替代燃料等替代措施以達到硫排放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國際航行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不得裝載硫含量超過0.50%m/m的自用燃油(采用替代措施且滿足IMO“限硫令”標準的除外) |
11 | 2020.11 |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 《浙江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 | 2022年底前,水泥企業完成無組織排放控制和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改造,有組織排放控制達到階段性超低排放水平;到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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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31年中國大氣治理行業市場競爭狀況及發展趨向分析報告
《2025-2031年中國大氣治理行業市場競爭狀況及發展趨向分析報告》共十四章,包含2025-2031年大氣治理行業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大氣治理行業發展戰略研究,研究結論及發展建議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