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屬行業
智慧法院行業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隸屬于為“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I)”中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I65)”;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隸屬于為信息系統集成服務(I6531)。
(二)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監管體制、行業主要法律法規及政策
1、行業監管部門和監管體制
(1)行業主管部門
智慧法院行業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其中司法公開業務主要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指導監督。
工信部的主要職責包括研究擬定國家信息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并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擬定本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發布行政規章并組織實施;組織制訂本行業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和技術標準,并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對全國軟件產業實行行業管理和監督;組織協調并管理全國軟件企業認定工作;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等。
最高人民法院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型案件,并制定相關的司法解釋,同時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并管理全國各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落實有關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網聯網信息內容管理。
(2)行業自律組織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自律規范與管理職能由中國軟件行業協會、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和中國電子信息技術產業協會承擔,協會職能如下:
行業主要協會
行業協會 | 自律規范與管理職能 |
中國軟件行業協會 | 積極學習、宣傳、貫徹國家鼓勵軟件產業的政策、舉辦中國國際軟件博覽會、產業及市場研究、咨詢評估、對會員企業的公共服務、行業自律管理、知識產權保護、軟件服務業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做好軟件產業統計年報、培育優秀軟件品牌、舉辦軟件產業發展暨企業創新高峰會等。 |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 | 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對企業綜合能力進行評價和促進電子信息行業自律、協助和支持政府開展行業管理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電子信息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協助和支撐政府開展行業管理工作、維護行業利益等。 |
中國電子信息技術產業協會 | 負責共同促進電子信息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維護電子信息科技工作者的合法利益。為中國電子信息技術產業內的公司提供學術交流、技術咨詢、技術培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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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業主要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1)行業主要法律法規
行業主要法律法規
序號 | 法律法規 | 制定單位 | 實施時間 |
1 | 《最高法關于涉網絡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幾個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年 |
2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8年 |
3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8年 |
4 | 《關于改革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的公告》 |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認監委 | 2018年 |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二次修訂 | 國務院 | 2016年 |
6 | 《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修訂)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6年 |
7 |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一次修改 | 國務院 | 2013年 |
8 |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13]第632號修改) | 國務院 | 2013年 |
9 | 《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軟[2013]64號) |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 2013年 |
10 | 《軟件產品管理辦法》(工信部令[2009]第9號)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2009年 |
11 |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2009年 |
12 | 《關于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 | 2009年 |
13 |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令[2002]第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 | 2002年 |
資料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2)行業相關政策
行業相關政策
序號 | 政策名稱 | 發布單位 | 時間 | 主要內容 |
1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3 | 堅持司法改革與信息化建設融合。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深化執行改革,加強智慧執行,努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通過制度改革和科技變革雙輪驅動,助推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明顯提升。 |
2 | 《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2021.03 | 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將物聯網感知設施、通信系統等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建筑等物聯網應用和智能化改造。全面推進政府運行方式、業務流程和服務模式數字化智能化。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提升全流程一體化在線服務平臺功能。 |
3 | 《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 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工信息部 | 2020.12 | 國家鼓勵的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
4 | 《關于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指導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9 | 推動涉外審判與互聯網司法的深度融合。適應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求,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加強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術在涉外審判領域應用。建設域外當事人訴訟服務平臺,為域外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務。完善涉外案件在線立案、在線調解、在線庭審等機制,在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運用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為中外當事人參與訴訟提供便利。 |
5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的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9 |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深化智慧法院建設,為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提供信息化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加快建設以司法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為基礎的智慧數據中臺,完善類案智能化推送和審判支持系統,加強類案同判規則數據庫和優秀案例分析數據庫建設。 |
6 | 《關于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實施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8 | 加強智慧數據中臺建設。各高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托智慧法院建設,大力推進轄區法院區塊鏈技術應用,積極探索智能合約深度應用,加強以司法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為基礎的智慧數據中臺建設。各級人民法院應當進一步探索拓展人工智能、5G等現代科技在審判工作中的應用形態,完善“電子檔案為主,紙質檔案為輔”的案件歸檔方式。 |
7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4 | 加快實施《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人民法院信息系統總體設計方案,補齊智能化服務短板,提升信息化建設水平。積極推進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5G等現代科技在司法領域的深度應用,提升智慧審判、智慧執行、智慧服務、智慧管理水平,實現司法審判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
8 | 《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9.08 | 提出全面建設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智慧精準、開放互動、交融共享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實現一站式多元解紛、一站式訴訟服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
9 | 關于深化執行改革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的意見——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綱要(2019-2023)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9.06 | 提出堅定不移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以信息化實現執行模式的現代化;繼續加強執行規范化建設,對消極執行等不規范執行行為“零容忍”;深入推進執行改革,激發體制機制活力;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打造新時代“執行鐵軍”。 |
10 | 關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9.02 | 全面推進智慧法院建設,推動建立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促進語音識別遠程視頻、智能輔助、電子卷宗等科技創新手段深度運用,有序擴大電子訴訟覆蓋范圍,推動實現審判方式、訴訟制度與互聯網技術深度融合,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智慧法院應用體系。 |
11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2018年全國智慧法院建設評價工作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8.12 | 發布智慧法院建設評價指標體系(2018年版),部署全國四級法院評價工作。 |
12 | 《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 | 國務院辦公廳 | 2018.06 | 文件中對政府相關部門的信息化服務提出要求:建立完善全國數據共享交換體系、加快完善政務數據資源體系、做好政務信息系統改造對接、推進事中事后監管信息“一網通享”、加強數據共享安全保障。 |
13 | 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2018年第一次全體會議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8.04 | 審議并原則通過《智慧法院建設評價報告(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2018-2022)》等文件及《法院專網域名編碼規范》等人民法院信息化技術標準。同時,會議提出,努力攻克以智慧法院人工智能技術為標志的一批關鍵技術,推動全國法院全面實現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建成覆蓋全國各級法院的執行指揮平臺,推動電子訴訟和移動電子訴訟的部署應用,要加大人才和資金保障力度,推進智慧法院建設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
14 | 《關于開展國家電子政務綜合試點的通知》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 | 2017.12 | 《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各試點地區電子政務統籌能力要顯著增強,基礎設施集約化水平明顯提高,政務信息資源基本實現按需有序共享,政務服務便捷化水平大幅提升,探索出一套符合自身本地實際的電子政務發展模式,形成一批可借鑒的電子政務發展成果,為統籌推進國家電子政務發展積累經驗。 |
15 | 《“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 | 國家發改委 | 2017.08 | 推動政務信息化工作邁入“集約整合、全面互聯、協同共治、共享開放、安全可信”的新階段,構建形成滿足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體系。 |
16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快建設智慧法院的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7.04 | 提出要深刻領會建設智慧法院的重大意義。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先進信息化系統,支持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服務,實現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組織、建設和運行形態。加快建設智慧法院是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是人民法院適應信息化時代新趨勢、滿足人民群眾新期待的重要舉措。 |
17 | 《“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 | 國務院 | 2016.12 | 規劃提出:1、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寬帶網絡建設明顯加速。2、信息產業生態體系初步形成,重點領域核心技術取得突破。3、網絡經濟異軍突起,基于互聯網的新業態新模式競相涌現。4、電子政務應用進一步深化,網絡互聯、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穩步推進。5、社會信息化水平持續提升,網絡富民、信息惠民、服務便民深入發展。6、網絡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網上生態持續向好。7、網信軍民融合體系初步建立,技術融合、產業融合、信息融合不斷深化。8、網絡空間國際交流合作不斷深化,網信企業走出去步伐明顯加快。 |
18 | 《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2016.07 | 要求將信息化貫穿我國現代化進程始終,加快釋放信息化發展的巨大潛能,以信息化驅動現代化,加快建設網絡強國。 |
19 | 《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 | 國務院 | 2015.07 | 《意見》指出政府部門要充分運用大數據先進理念、技術和資源,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
20 |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2013—2017)》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3.12 | 提出未來幾年人民法院要加快“天平工程”建設,構建業務全覆蓋、網絡全互聯、資源全共享、系統高效應用、信息確保安全的法院信息化體系是人民法院踐行“科技強院”方針的必然要求,對人民法院提升履責能力水平、促進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廉潔的意義重大。 |
21 | 《信息化發展規劃》 | 工信部 | 2013.09 | 就努力提高國民經濟信息化水平、加強電子政務的建設以及提升社會事業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提出明確的發展目標。 |
22 | 《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信息化建設規范(試行)》 | 最高人民法院 | 2008.09 | 該規范提出,加強和規范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信息化建設,保障審判活動公開、高效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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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31年中國智慧法院行業市場深度監測及戰略咨詢研究報告
《2025-2031年中國智慧法院行業市場深度監測及戰略咨詢研究報告》共十五章,包含2025-2031年中國智慧法院行業投資前景,2025-2031年中國智慧法院企業投資戰略分析,研究結論及建議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