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根據國家標準管理程序,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修訂的(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技術規范》),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18年第7號)》批準發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技術規范》緊扣強制性標準“保基本、兜底線”的根本定位,以引領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確保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所有道路交通參與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確保廣大消費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和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為原則,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不超過48V。
《技術規范》的實施將為社會各界及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帶來多方面的積極影響。一是維護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技術規范》合理設定了最高車速、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關鍵技術指標,堅持了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實施后既能有效滿足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又能減少對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擾,確保了所有交通參與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通過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的全鏈條綜合監管,將會促進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保障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二是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水平。近年來,全國范圍內先后發生了多起電動自行車使用過程中引發的火災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引發社會強烈反響。《技術規范》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實施后不僅能夠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事故的風險,一旦起火后還能夠延緩車輛燃燒蔓延速度,為人員逃生和外部施救爭取更多的寶貴時間,盡可能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優化產業結構。《技術規范》在有效提高產品安全性能的同時,也對生產企業的技術研發和質量保障能力提出了要求。《技術規范》實施后,能夠有效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和提升技術實力,健全檢驗檢測能力,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質量提升,實現高質量發展。
《技術規范》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技術規范》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技術規范》正式實施后,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