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存托憑證)正式落地再進一步。近日,證監會就《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業內人士預計,按照正常流程推算,CDR試點最快可能于今年6月實施落地。
證監會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證監會將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同時,正在推進的滬倫兩地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也擬采取存托憑證互掛方式實現兩地市場互聯互通。《管理辦法》定位于以部門規章形式對存托憑證基本制度作出全面的統一規范,在《證券法》的框架下,細化《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要求,明確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的監管要求和參與主體的基本權利義務,既為創新企業通過發行存托憑證回歸境內資本市場奠定制度基礎,也為未來開通“滬倫通”預留制度空間,做好規則準備。
《管理辦法》主要包括:存托憑證的法律適用和基本監管原則,對存托憑證的發行、上市、交易作出安排,明確存托憑證的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存托憑證的存托和托管制度,加強投資者保護,強化監管執法,明確法律責任。《管理辦法》明確,存托憑證是指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存托憑證的交易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做市商交易方式,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不得通過發行存托憑證在境內重組上市。
有券商表示,本次細則對CDR“再融資”和“交易方式”的表述超市場預期,CDR發行后可在A股市場獲得再融資權利,做市商交易制度保障CDR流動性。細則并未明確市場關注的“增量發行還是存量發行”和“CDR與基礎證券轉換”等問題,預計CDR發行將以增量發行為主,CDR與基礎證券或在額度內可進行轉換。中金公司此前預計,阿里巴巴、騰訊等約35家企業有望入圍CDR試點范疇,其中5家有望符合新規的境外上市企業為阿里巴巴、騰訊控股、百度、京東、網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