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將擴大,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更進一步!
10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為統籌做好外貿外資工作,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和合理的外匯儲備,以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穩外貿、穩外資,會議確定了優化外匯管理、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12條措施。
主要包括:一是擴大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簡化小微跨境電商辦理有關資金收付手續,優化貨物貿易外匯業務報告方式,企業自主選擇是否開立待核查賬戶,便利企業分支機構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名錄登記,允許承包工程企業境外資金集中管理。
二是允許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以資本金開展境內股權投資,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將企業外債注銷登記下放銀行辦理,試點取消外債逐筆登記,取消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戶數量限制,便利部分資本項目外匯資金結匯使用,開展銀行不良債權和貿易融資等跨境轉讓試點。同時,注重防范跨境資本流動風險,保持金融穩定。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對第一財經表示,國常會的措施非常具體??傮w來看,不僅反映出我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同時,也助于進一步增強金融市場的活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近年來,我國對外貿易迅猛增長。一些合規誠信、內控完善的外貿企業由于業務規模大、交易筆數多,貨物貿易項下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工作量較大,因此對貿易結算便利化有著強烈訴求。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初,為推動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全面開放新格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粵港澳大灣區、上海市和浙江省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支持審慎合規的銀行在為信用優良企業辦理貿易收支時,實施更加便利的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優化貿易外匯收支單證審核、貿易外匯收入無需經過待核查賬戶、取消特殊退匯業務登記手續、簡化進口報關核驗。
實施便利化新政后,試點銀行機構遵循“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展業三原則,如銀行能確認貿易付匯業務真實合法的,可不辦理進口報關電子信息核驗手續。此外,試點企業真實、合法的貨物貿易項下外匯收入可直接進入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或結匯,簡化貿易單證審核,進一步提升業務處理效率、縮短付匯業務辦理時間。
便利化新政使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業務更加便捷,企業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提升、經營成本進一步降低。
比如,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試點地區的企業在辦理資本收入外匯資金結匯業務時,可直接憑支付命令函即可辦理支付業務,無需事前、逐筆提交真實性資料,構建了外匯資本金、外債資金和境外上市調回等資本項目外匯資本使用的“快速通道”,打通企業資本項目資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極大降低企業時間成本,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