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消息,市河長辦于10月20日印發市級河湖長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據該份名單所示,廣州市第一總河長為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張碩輔;廣州市總河長為廣州市委副書記、廣州市市長溫國輝;廣州市副總河長為廣州市委副書記羅冀京、廣州市副市長邊立明。
近年來,廣州市委、市政府堅持高位推動河長制工作,力度大、措施硬,進一步完善了河長制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責任體系。2018年7月以來,先后發布市總河長令第1、2、3、4、5、6、7、8、9、10號,下達剿滅黑臭水體、網格化治水、排水單元達標攻堅、國考斷面達標、除涉水違法建設、消除黑臭小微水體、開展合流渠箱“開閘”行動、劣五類一級等任務,為實現水環境根本性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廣州市明確各區分管水務工作副區長為區河長辦主任,增設專職副主任,實行獨立辦公,規定各區河長辦抽調人員的抽調時間不得少于2年且實行單獨考核機制。推進河長制改革,將現有5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進行優化調整,改設5個流域管理機構,內設河長制事務部,承擔流域河長制日常工作。
近年來,廣州市印發加強河長制工作日常管理的11條措施,明確污染查控、交辦督辦等措施,推出河長漫畫、微信培訓小程序和河長周報等舉措,幫助河長解決履職困難。今年以來,13名市級河長累計巡河66次,全市河長巡河38.4萬次。
細化實化河湖警長制,召開全市河湖警長工作交流培訓會,建立會商聯動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協同配合,為共同推動廣州市水環境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目前全市11個區共設有區、街道、社區“河湖警長”1014名,2020年至今,共立涉污染水環境刑事案件67宗,破案60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