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市疾控中心,各相關單位:
目前,我市已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認真做好我市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職健函〔2021〕346號)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提前謀劃,周密安排,落實工作責任。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
各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要加強相關技術力量配備,合理安排人員、優化服務流程,提高高溫作業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中暑診斷服務質量,及時上報職業性中暑確診和疑似病例信息。
二、明確責任主體,強化措施落實
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防暑降溫工作全面負責。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督促各用人單位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本單位作業特點,認真落實防暑降溫各項管理措施。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用人單位應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要求,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高溫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暫停12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在溫度超過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4.因工作性質、生產工藝要求,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1.用人單位要制定防暑降溫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
2.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3.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盡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
4.用人單位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絕對禁止以發放錢物替代應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和藥品。各用人單位應按照我市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向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5.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迅速脫離高溫環境,采取必要的對癥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嚴格監督執法,促進責任落實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形成合力,認真做好防暑降溫監督執法工作。市、區衛生健康監督部門要制定防暑降溫執法檢查計劃,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崗位和重點人群,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建筑施工、冶金等行業領域以及爐前工、環衛工、快遞員等崗位和人群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督促指導用人單位立即整改,問題嚴重的要依法嚴肅查處,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避免高溫中暑事件發生。
四、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高溫作業防護知識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加大對高溫危害及其防護措施的宣傳力度,充分運用“報、網、端、微、屏”等各類媒體平臺,通過動漫、短視頻、公益廣告等通俗易懂、勞動者喜聞樂見的方式,普及防暑降溫常識、急救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要突出宣傳重點,抓好露天戶外作業等易發高溫中暑行業領域勞動者的宣傳教育,使他們了解高溫危害、掌握高溫危害的防護措施和個體防護方法,提高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因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造成中暑事件的發生。


2025-2031年中國防暑降溫藥品行業市場發展形勢及未來趨勢研判報告
《2025-2031年中國防暑降溫藥品行業市場發展形勢及未來趨勢研判報告》共十章,包含中國防暑降溫藥品市場重點產品推介,中國防暑降溫藥品重點企業解讀,2025-2031年防暑降溫藥品趨勢預測及投資建議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