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屬行業
根據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水污染治理行業為“N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細分行業為“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N77)”。根據國家統計局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行業為“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N77)”,具體為“水污染治理(N7721)”。根據國家統計局頒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行業為“7.2先進環保產業”所列的“7.2.5環境保護及污染治理服務”。
(二)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監管體制、行業主要法律法規政策
1、行業主管部門、自律組織、監管體制
行業主管部門是國家生態環境部;同時,水環境治理作為水資源保護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相應受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水利部、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各級政府部門的管理;行業自律組織為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上述行業主管部門及自律組織的主要職能如下:
(1)國家生態環境部
國家生態環境部主要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組織制定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擬訂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
(2)國家發展和改革委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組織實施。
(3)國家水利部
國家水利部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組織編制全國水資源戰略規劃、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有關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4)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承擔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筑節能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相關政策、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5)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振興裝備制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6)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作為環保產業的自律組織,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的主要職責為: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維護行業利益和會員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和企業訴求;參與制定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經濟政策、技術政策等;經政府有關部門授權,組織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和行業信息統計,收集、分析和發布等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支持,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服務;接受政府委托,承擔本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研究、編制工作,制定、發布團體標準;開展環保先進技術推廣、示范及咨詢服務。
2、行業主要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1)行業主要法律法規
水環境治理行業的主要法律法規如下:
行業主要法律法規
序號 | 法規名稱 | 頒布/修訂時間 | 頒布單位 | 相關內容 |
1 | 《長江保護法》 | 2020年12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強調建立流域統籌協調機制,加強水資源保護利用,完善水污染防治措施,推進生態環境修復,綠色發展理念及規劃,建立長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嚴格實施法律責任等。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 2018年12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 |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 2018年10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促進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 2018年10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指出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 2017年6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制訂國家水污染防治的標準和規劃,分別就工業水污染防治、城鎮水污染防治、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等領域制訂水污染防治措施,明確水污染事故的處置和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 |
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2016年7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明確了水資源規劃和水資源、水域與水工程的保護,以及水事糾紛處理與執法監督檢查流程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
7 | 《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 2014年12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規范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建設。 |
8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2014年4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明確了我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體系,對環境保護和防治污染作出了相應規定,明確了相應主體的法律責任。 |
9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2013年10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明確城鎮新區要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要與城鎮開發建設、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加強對污水排放和處理設施運營情況的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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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業主要產業政策
水環境治理行業的主要產業政策如下:
行業主要產業政策
序號 | 產業政策名稱 | 發布時間 | 發布單位 | 相關內容 |
1 |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 | 2021年12月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到2025年,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取得新進步。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穩步提高,廁所糞污基本得到有效處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斷提升,亂倒亂排得到管控;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長效管護機制基本建立。 |
2 | 《“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 | 2021年6月 |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以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能為導向,以設施補短板強弱項為抓手,統籌謀劃、聚焦重點、問題導向、分類施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統協調、安全高效、節能低碳的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新格局。 |
3 | 《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 | 2021年1月 |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 | 加快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穩妥推進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污水收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工程、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實施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工程、實施農業農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實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工程、綜合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 |
4 |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 | 2020年7月 |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2023年縣級及以上城市設施能力要基本滿足生活污水處理需求,并提出四項主要任務,即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弱項,補齊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短板,加快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以及推動信息系統建設。 |
5 | 《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2020年6月 | 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 | 圍繞全面提升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質量、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和永續利用的總目標,以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為主線,提出了“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難點,堅持科學治理、推進綜合施策,堅持改革創新、完善建管機制”等基本原則,明確了到2035年全國生態保護和修復的主要目標,并細化了2020年底前、2021-2025年、2026-2035年3個時間段的重點任務。 |
6 | 《關于完善長江經濟帶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有關政策的指導意見》 | 2020年4月 |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 | 完善污水處理成本分擔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和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旨在推動長江經濟帶水污染防治和綠色發展。 |
7 | 《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 | 2020年3月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健全價格收費機制。按照補償處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則,完善并落實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促進企業降低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濃度,提高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
8 | 《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指南(試行)》 | 2019年11月 | 生態環境部 | 充分考慮城鄉發展、經濟社會狀況、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和農村人口分布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 |
9 | 《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 | 2019年7月 |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 | 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城鎮近郊的農村延伸,離城鎮生活污水管網較遠、人口密集且不具備利用條件的村莊,可建設集中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人口較少的村莊,以衛生廁所改造為重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絕化糞池出水直排基礎上,就地就近實現農田利用。重點生態功能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嚴禁農村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采用以漁凈水、人工濕地、氧化塘等生態處理模式。開展典型示范,培育一批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示范村,總結推廣一批適合不同村莊規模、不同經濟條件、不同地理位置的典型模式。 |
10 | 《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 | 2019年4月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明確要求加快補齊污水管網設施短板,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并要求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 |
11 | 《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 | 2019年3月 |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 | 進一步厘清水污染防治裝備制造等綠色產業的界定,并要求各地方、各部門要以《目錄》為基礎壯大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 |
12 | 《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 | 2019年1月 | 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明確提出到2020年底,長江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的國控斷面比例達到85%以上,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的國控斷面比例低于2%;長江經濟帶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比例達9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97%。 |
13 | 《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 | 2018年12月 | 國家統計局 | 將“環境保護及污染治理服務”及其下屬的“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和“水污染治理”等與水環境治理相關的領域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 |
14 | 《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 | 2018年11月 | 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 | 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農村污染治理設施長效運行。 |
15 | 《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 | 2018年10月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 | 到2018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實現長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顯著提高,到2020年底達到90%以上。鼓勵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城市建成區盡早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
16 |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 | 2018年9月 | 國務院 | 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 |
17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 2018年6月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到2020年,全國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0%以上,劣Ⅴ類水體比例控制在5%以內;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 |
18 |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 2018年2月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明確提出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到2020年,基本完成農村戶用廁所無害化改造,廁所糞污基本得到處理或資源化利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顯提高,村容、村貌顯著提升,管護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
19 | 《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 | 2018年1月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 要將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湖泊納入全面推行湖長制工作范圍,到2018年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建立湖長制,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
20 | 《關于加快推進環保裝備制造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 2017年10月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明確要求到2020年,先進環保技術裝備的有效供給能力顯著提高,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主要技術裝備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國際競爭力明顯增強。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在每個重點領域支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規范企業,培育十家百億規模龍頭企業,打造千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形成若干個帶動效應強、特色鮮明的產業集群。環保裝備制造業產值達到10,000億元。 |
21 |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 | 2017年10月 | 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 | 到2020年,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劣Ⅴ類比例控制在5%以下,第一次形成覆蓋全國范圍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全國地表水環境一盤棋管理。 |
22 | 《湖(庫)富營養化防治技術政策》 | 2017年9月 | 生態環境部 | 汲取國內外湖泊富營養化防治經驗和教訓,結合國內外最新科技成果,規范污染治理和管理行為,指導富營養化湖庫分類防治、湖庫生態環境保護與流域綜合管理,促進湖庫富營養化防治技術進步。 |
23 | 《“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 2017年1月 | 國務院 | 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發展進行填平補齊、升級改造,完善配套管網,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合理確定污水排放標準,加強運行監管,實現污水處理廠全面達標排放。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左右。 |
24 | 《“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 | 2016年12月 |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1、到2020年底,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其中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縣城不低于85%,其中東部地區力爭達到90%;建制鎮達到70%,其中中西部地區力爭達到50%;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2、到2020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3、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其他城市達到75%;縣城力爭達到60%;重點鎮提高5個百分點,初步實現建制鎮污泥統籌集中處理處置。 |
25 | 《“十三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 | 2016年12月 | 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 | 加強高濃度難降解工業廢水處理、水體富營養化控制、總磷達標排放等關鍵技術研發力度,著力突破藻毒素處理、飲用水消毒副產物去除等水安全保障技術。開展地下水污染溯源技術、修復材料及技術研究,開展工業廢水生物毒性、急性毒性等前瞻性技術研究,開發新型高效水處理材料及高效水處理生物菌劑。加快反滲透膜、納濾膜的推廣,提高膜生物反應器性能、降低成本。開展高效低耗生活污水處理與回用工藝研發和示范,示范推廣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技術。 |
26 | 《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 | 2016年12月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明確加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三大任務。 |
27 | 《“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 2016年11月 | 國務院 | 加快發展先進環保產業。大力推進實施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動區域與流域污染防治整體聯動,海陸統籌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環保裝備產業發展,推動主要污染物監測防治技術裝備能力提升,加強先進適用環保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集成創新,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環保產品,促進環境服務業發展,全面提升環保產業發展水平。到2020年,先進環保產業產值規模力爭超過2萬億元。 |
28 |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 2016年11月 | 國務院 | 全面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網改造,優先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滲入等現象。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提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處置水平,大力推進污泥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京津冀區域達到95%;因地制宜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有條件的應配套建設濕地生態處理系統,加強廢水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建成區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類標準的城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實現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 |
29 | 《國家環境保護“十三五”科技發展規劃綱要》 | 2016年11月 | 生態環境部 | 針對我國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存在的關鍵科技瓶頸問題,進一步研發水環境治理的核心技術。深化印染、造紙、皮革、食品加工、鋼鐵、石化、制藥和有色等重點工業行業和污泥處理行業的清潔生產、資源、能源回收利用與水污染控制的技術集成和應用,建立服務全行業、覆蓋全鏈條的水污染控制和能源、資源回收利用技術體系。 |
30 | 《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 | 2015年8月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農業部 | 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城市黑臭水體的排查和識別、整治方案的制定與實施、整治效果的評估與考核、長效機制的建立與政治保障工作。 |
31 |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 2015年4月 | 國務院辦公廳 | 要求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 |
32 | 《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 | 2015年1月 | 國務院辦公廳 | 推進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創新企業第三方治理機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場、強化政策引導和支持。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 |
33 | 《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 | 2012年2月 | 國務院 | 切實加強水污染防控,加強工業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減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改善重點流域水環境治理,防治江河湖庫富營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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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31年中國水污染治理行業發展動態及投資機會預測報告
《2025-2031年中國水污染治理行業發展動態及投資機會預測報告》共十一章,包含中國水污染治理行業發展環境洞察&SWOT分析,中國水污染治理行業市場前景及發展趨勢分析,中國水污染治理行業投資戰略規劃策略及建議等內容。



